什么类必须定义复制构造函数
时间: 2024-03-30 11:38:22 浏览: 12
当一个类拥有指针成员变量或者引用成员变量时,就必须定义复制构造函数来确保深拷贝而不是浅拷贝。因为如果只是简单地使用默认的复制构造函数进行拷贝,那么新对象中的指针或引用成员变量仍然指向原对象中的相应成员变量,这样就会导致多个对象共享同一个指针或引用,当一个对象释放指针或引用时,其他对象也将受到影响,最终可能导致程序出错。因此,如果一个类中有指针或引用成员变量,就必须定义复制构造函数来确保每个对象拥有自己的指针或引用成员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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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类必须定义自己的复制构造函数
类必须定义自己的复制构造函数,当类需要进行深拷贝(Deep Copy)时。所谓深拷贝,指的是在进行对象复制时,不仅对对象本身进行复制,而且还需要对对象中的指针所指向的内存空间进行复制。如果类中没有定义复制构造函数,那么编译器会为其生成默认的复制构造函数,此时进行的是浅拷贝(Shallow Copy),即仅仅将指针的值进行拷贝,而不会对指针所指向的内存进行拷贝,这可能会导致对象复制后出现指针指向同一块内存的情况,从而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
因此,如果类中包含指针类型的成员变量或者继承了包含指针类型成员变量的类,就必须定义自己的复制构造函数,并在其中进行深拷贝的操作,以确保对象复制后不会出现指针指向同一块内存的情况。
复制构造函数的类外定义怎么写
复制构造函数的类外定义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格式编写:
```
ClassName::ClassName(const ClassName& other) {
// 进行深拷贝
this->member1 = new Type(*other.member1);
this->member2 = new Type(*other.member2);
// ...
}
```
其中,`ClassName`为类名,`other`为源对象,`member1`、`member2`等为类的成员变量。
在复制构造函数内部,需要进行深拷贝,即对源对象的每个成员变量都进行一次拷贝,并将其指针赋值给当前对象对应的成员变量。这样才能确保源对象和当前对象互不干扰,避免出现悬挂指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