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的六个原则是什么,你是怎样理解的,最好以示例说明。
时间: 2024-04-18 19:27:41 浏览: 15
这道题目是在问什么是面向对象设计的六个原则,以及你是如何理解的,最好举例说明。
面向对象设计的六个原则是:单一职责原则(SRP)、开放封闭原则(OCP)、里氏替换原则(LSP)、依赖倒置原则(DIP)、接口隔离原则(ISP)、迪米特法则(LoD)。
我理解的面向对象设计六个原则的含义是:
1、单一职责原则(SRP),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也就是说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2、开放封闭原则(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能修改,即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3、里氏替换原则(LSP),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也就是说在使用基类的对象时,只需要知道基类的接口,而不需要知道子类的实现细节。
4、依赖倒置原则(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一个类不应该强制性地实现接口中不需要的方法。
6、迪米特法则(LoD),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又称“最少知道原则”,即一个类不应该知道自己操作的对象的细节。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我们要设计一个形状类 Shape,它有两个子类 Rectangle 和 Circle,为了满足面向对象设计的原则,我们要保证:
1、Rectangle 和 Circle 分别只负责自己的职责,也就是定义好各自的计算面积和计算周长的方法,而不是把这些方法都放在 Shape 类里面。
2、如果我们需要增加一个三角形类 Triangle,我们只需要在 Shape 类里新增一个 getArea 和 getPerimeter 方法就可以了,而不需要修改 Rectangle 和 Circle 的代码。
3、Rectangle 和 Circle 等子类对象可以透明地替换 Shape 类的对象,而不需要在使用时对其做特殊处理。
4、Shape 类不应该依赖于 Rectangle 和 Circle 的实现,而是应该依赖于它们的抽象接口。
5、如果我们想让 Shape 类实现一个可移动的接口 Moveable,我们应该把这个接口设计成不强制性地要求所有形状类都实现它。
6、在使用 Shape 类时,我们应该尽量减少了解 Shape 对象的细节,比如不需要知道 Shape 对象的坐标或者颜色等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