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访问控制列表的情况下,允许IP主机位为20-30的数据报进行转发
时间: 2024-06-02 17:07:38 浏览: 84
不使用访问控制列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无类域间路由选择(Classless Inter-Domain Routing,CIDR)来限制允许的IP地址范围。 CIDR使用无类别地址块(Classless Address Blocks,CAB)来替代传统的IP地址块划分方式,通过将地址表示成“prefix/length”的形式来规定允许的IP地址范围。因此,可以使用CIDR来限制允许IP主机位为20-30的数据报进行转发。
相关问题
怎么在禁止采用访问控制列表的情况下,只允许IP主机位为20-30的数据包进行转发
您可以通过配置路由器上的ACL(访问控制列表)来实现这个要求。具体来说,在ACL中,您可以指定只允许IP主机位为20-30的数据包通过路由器。这可以通过以下命令实现:
1. 创建一个名为“ACL-IP-20-30”的ACL
access-list ACL-IP-20-30 permit ip host 0.0.0.20 0.0.0.255
access-list ACL-IP-20-30 permit ip host 0.0.0.21 0.0.0.255
...
access-list ACL-IP-20-30 permit ip host 0.0.0.30 0.0.0.255
access-list ACL-IP-20-30 deny ip any any
2. 在出方向接口上应用ACL
interface GigabitEthernet0/0/1
ip access-group ACL-IP-20-30 out
这将限制只有IP主机位为20-30的数据包通过此接口发出。请注意,在ACL中,最后一条规则必须是 "deny ip any any",以确保数据包不被无限制地通过。
SW1法务物理接口限制收、发数据占用的带宽分别为100Mbps、90Mbps,禁止采用访问控制列表,只允许IP主机位为20-30的数据包进行转发;禁止配置访问控制列表,实现端口间二层流量无法互通,组名称FW。
您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网络设备的限制和禁止配置的问题。具体来说,SW1设备的法务物理接口限制了收发数据占用的带宽,同时也禁止了采用访问控制列表。此外,只允许IP主机位在20-30范围内的数据包进行转发。您还要求禁止配置访问控制列表,以实现端口间二层流量无法互通,组名称为FW。请问您有什么具体的问题需要我的帮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