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的返回类型于被重写的返回类型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须是父类返回值的派生类。此说法正确吗
时间: 2024-03-09 12:50:55 浏览: 28
这个说法基本上是正确的,但需要做出一些说明。在重写方法时,子类方法的返回类型必须与父类方法的返回类型相同或者是其子类,这是为了保证子类方法可以完全替代父类方法。如果子类方法的返回类型比父类方法更加宽泛,就有可能导致使用子类方法的地方无法正常工作。例如,以下是一个重写的例子:
```java
public class Animal {
public Object eat() {
System.out.println("Animal is eating.");
return null;
}
}
public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
@Override
public String eat() {
System.out.println("Dog is eating.");
return "";
}
}
```
在上面的代码中,`Dog` 类重写了 `Animal` 类的 `eat()` 方法,并将返回类型从 `Object` 改为了 `String`。然而,这是不合法的重写,因为 `String` 类型不是 `Object` 类型的子类,这就违反了上述规则。如果我们使用 `Dog` 对象调用 `eat()` 方法,就会出现编译错误。
因此,虽然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是父类返回值的派生类,但是必须要满足子类方法返回类型是父类方法返回类型的子类型,否则会导致编译错误。
相关问题
是指派生类中存在与基类同名同参数且返回值也相同的成员函数。
是的,函数重载指在同一个作用域内,存在多个同名但参数列表不同的函数。而函数重写(override)指的是在派生类中存在一个与基类同名、同参数列表、同返回值类型的成员函数,这个成员函数会覆盖基类中的同名函数,从而在使用派生类对象调用这个函数时,实际上会调用派生类中的这个函数而不是基类中的函数。函数重写是实现多态的重要手段之一。
c++返回值类型协变
C++11引入了返回值类型协变(Return Type Covariance)的特性,即派生类中的重写函数的返回类型可以是基类函数返回类型的派生类型。这个特性对于实现多态很有用,可以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例如,假设有一个基类Animal,它有一个虚函数getType(),返回类型为std::string。现在我们定义一个派生类Dog,它重写了getType()函数,返回类型为const char*。这是合法的,因为const char*是std::string的派生类型。
```c++
class Animal {
public:
virtual std::string getType() const {
return "Animal";
}
};
class Dog : public Animal {
public:
const char* getType() const override {
return "Dog";
}
};
```
在使用时,我们可以通过基类指针来调用派生类的实现:
```c++
int main() {
Animal* animal = new Dog();
std::cout << animal->getType() << std::endl; // 输出 "Dog"
delete animal;
return 0;
}
```
需要注意的是,返回值类型协变只适用于指针或引用类型的返回值,对于值类型的返回值则不适用。此外,C++11引入了override关键字来显式声明函数重写,可以更加安全地防止重写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