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关于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A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 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B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承包人一致 C承包人分包工作必须在合同条款中约 定或经发包人同意 D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 合同副本 E承包人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时间: 2024-03-04 14:52:06 浏览: 24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关于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有:
C. 承包人分包工作必须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
D.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E. 承包人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因此,选项C、D和E都是正确的选项。
A选项中的“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是错误的选项,因为在实际情况下,有些主体、关键性工作可能需要分包给第三方承包商来完成。
B选项中的“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承包人一致”也是错误的选项,因为分包人的资格能力不需要与承包人完全一致,只需要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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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关于确定中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评标委员会只能推荐中标候选人 B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 C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由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D综合评分和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标 委员会投票确定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关于确定中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是: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在综合评分相等的情况下,为了确定中标人,应当以投标报价低的为优先。这是因为在满足技术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低的可以更好地满足发包人的经济利益,符合招标法的经济性原则。因此,选项B中的说法是正确的。选项A中的评标委员会只能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说法不正确,因为评标委员会不仅需要进行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还需要最终确定中标人;选项C中的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由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说法也不正确,因为投标报价应当是合理的,并且需要在评标委员会的审核和确定下才能确定中标人;选项D中的综合评分和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的说法也不正确,因为在综合评分相等的情况下,应当以投标报价低的为优先。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承包人违约的是( . A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撤离施工场地 B由于发生地震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 C承包人的设计不符合合同约定 D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是承包人违约的情形之一,因此选项D是承包人违约的情形。而选项A中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撤离施工场地,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也属于承包人违约的情形。选项B中地震是不可抗力因素,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不属于违约情形。选项C中承包人设计不符合合同约定,也属于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因此,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