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张某与重庆元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签订《营运车辆代管合同》,约定张某将在甲处购买的渝XXX**号货车(二手车)挂靠在甲处经营,每月1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服务费400元,张某逾期,甲方有权按50元/天收取滞纳金,逾期两个月以上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同时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之日至车辆按国家政策报废为止,如报废需要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报废证明,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代收代缴营业税、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另约定,双方不全面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金40000元等。合同签订后,张某向甲方缴纳了保证金5000元。2022年12月22日,甲方以张某在2022年9月到期不参加年审,11月30日车辆保险到期不购买保险为由,将案涉车辆从四川省自贡市扣押至公司。2023年4月17日,双方经巴南区界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现张某欲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三 根据案情作答,简要说明理由和适用法律(法条): (1)根据《营运车辆代管合同》约定,张某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什么?(5分) (2)根据《营运车辆代管合同》约定,重庆元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什么?(5分) (3)张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10分) (4)重庆元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收否存在违约行为?(10分) (5)张某能否要求解除合同?(5分
时间: 2024-01-28 11:05:47 浏览: 87
2018年电脑采购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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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营运车辆代管合同》约定,张某享有的权利是将车辆挂靠在甲方经营,甲方代收代缴营业税、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同时要求甲方按时收取服务费并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张某承担的义务是定期向甲方缴纳服务费,并按时参加年审、购买保险等,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根据《营运车辆代管合同》约定,重庆元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享有的权利是代管车辆并收取服务费、滞纳金等费用,有权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承担的义务是妥善代管车辆及相关手续、代收代缴相关费用并及时向张某提供相关信息,确保服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根据案情,张某未按时参加年审和购买保险,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4) 根据案情,重庆元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将案涉车辆从四川省自贡市扣押至公司,可能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5) 根据案情,合同约定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故张某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如甲方存在违约行为,张某可以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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