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关于保密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B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应保密 C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可以向他人透露申请人业绩证明文件 D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透露 E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应保密
时间: 2024-03-04 22:52:13 浏览: 53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其他行业.docx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的规定,关于保密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B. 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应保密。
D. 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透露。
E. 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应保密。
因此,选项A、B、D和E是正确的选项。
C选项中的“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可以向他人透露申请人业绩证明文件”不正确。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所有申请人的资料都应当保密,包括其业绩证明文件。只有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才可以向投标人透露预审通过的申请人的业绩证明文件,以便投标人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因此,选项C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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