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因特网的每台主机都需要分配 IP 地址(假定采用缺省子网掩码),IP 地址( )分配给主机是正确的。 A 110.47.10.0 B 212.6.256.2 C 192.46.10.0 D 127.10.10.17
时间: 2024-03-04 07:51:35 浏览: 210
IP 地址的每个字段的取值范围为 0~255,因此 IP 地址 B 212.6.256.2 是不合法的。
IP 地址 A 110.47.10.0 和 C 192.46.10.0 是合法的。对于 A 地址,它是一个 C 类网络的网络地址,因此不能分配给主机使用。对于 C 地址,它是一个 B 类网络的网络地址,因此可以分配给主机使用。但是题目中没有给出子网掩码,因此无法确定该地址范围内的主机地址范围,无法确定哪些地址可以分配给主机使用。因此,无法确定正确答案。
IP 地址 D 127.10.10.17 是保留地址,不可用于一般的因特网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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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单选题)访问因特网的每台主机都需要分配 IP 地址(假定采用缺省子网掩码),IP 地址( )分配给主机是正确的。 A. 110.47.10.0 B. 212.6.256.2 C. 192.46.10.0 D. 127.10.10.17
访问因特网的每台主机都需要分配 IP 地址,IP 地址应该符合 IP 地址格式规范,并且属于 IP 地址分配机构分配的地址空间。根据题目中的选项,只有 C 选项的 IP 地址符合要求。因此,选项 C 中的 192.46.10.0 可以分配给主机使用是正确的。选项 A 中的地址属于私有地址空间,不能在公共互联网上使用;选项 B 中的地址中的第二个数超出了 0-255 的取值范围;选项 D 中的地址属于保留地址,不能用于一般的主机分配。
因特网中的每台主机都会需要一个独立的 IP 地址(假定为缺省子网掩码),可分配给主机的地址为( )。 A 110.10.0.0 B 192.146.8.255 C 127.100.100.8 D 222.28.256.128
因特网中的每台主机都会需要一个独立的 IP 地址,可分配给主机的地址为 A 110.10.0.0。因为 A 类地址的网络号占用了前8位,剩余的24位可以用来分配给主机,可以容纳最多约1600万个主机。而 B、C、D 类地址的网络号占用的位数分别为16位、24位和32位,可用于分配给主机的地址数量远远不如 A 类地址。B 192.146.8.255 不是一个有效的 IP 地址,C 127.100.100.8 是一个保留地址,D 222.28.256.128 不是一个有效的 IP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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