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规定:目标与要求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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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详细阐述了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安全规定,旨在确保在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中,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储存和处置过程符合最高标准。规定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以及环境免受不可接受的损害。 1. 引言部分强调了规定的核心是设定基本的安全要求,而非具体实施方法,着重于设计和运行阶段对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要求。规定适用于核电厂内所有放射性废物的管理系统,包括废物的不同形态(气态、液态和固态)、处理、运输、储存和最终处置,包括退役废物和意外事件产生的废物。 2. 废物管理目标要求在考虑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采取妥善措施,确保人和环境不受伤害,同时尽量减轻后代的辐射暴露。规定了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正当化、最优化和剂量限值体系,强调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照射应尽可能低且合理。 3. 环境保护方面,核电厂需防止放射性和非放射性废物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其废物管理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注重长远影响。 4. 营运单位的职责关键在于全面负责废物的安全管理,包括进行废物管理活动的安全分析,预测和控制放射性排放,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设施设计和运行文件,制定操作规程,培训员工,运行废物管理系统,并保存记录,及时报告事故。 这份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规定是核能行业的重要指南,它为确保核设施内的放射性废物得到妥善管理和处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体现了对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