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ER13-H:乘用车制动系统认证规定与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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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滤波器的matlab与fpga实现》- 杜勇" 本文档主要涉及的是车辆制动系统的性能标准,特别是ECE R13中的规定,这是针对M1类乘用车的制动系统型式认证的统一规定。文档详细阐述了附着系数利用率和附加检查这两个关键概念,以确保车辆在各种路况下的安全性能。 1. 附着系数利用率:这是衡量防抱死制动系统(ABS)性能的重要指标。附着系数利用率ε表示车辆在不同附着系数路面上制动时,能够利用的最大地面附着力。当ε达到0.75或以上时,认为ABS系统符合要求。测试在附着系数为0.36和约0.8(干路面)的情况下进行,以50km/h的速度,优先测量ZAL再测量K,以消除温度影响。对于装有1类或2类ABS的车辆,需在整车进行测试,而3类ABS车辆则要求至少一个直接控制车轮的车轴满足条件。满载和空载两种状态下,都需验证ε是否大于0.75。若在高附着系数路面上无法触发ABS全循环,满载试验可省略;空载试验中,若全力制动不触发循环,控制力可增至100daN,超过仍不循环则可省略。 2. 附加检查:在发动机脱离、满载和空载两种状态下,需要进行以下额外检查: - 5.3.1:在特定路面上以40km/h和0.8Vmax≤120km/h初速度全力制动时,直接控制的车轮不应抱死。 - 5.3.2:车辆从高附着系数路面驶向低附着系数路面全力制动时,直接控制车轮同样不应抱死,确保系统在高附着系数路面上能全循环。 - 5.3.3:从低附着系数路面驶向高附着系数路面全力制动时,车辆的减速度需在合适时间内提升,同时保持行驶路线稳定。 - 5.3.4:仅适用于1类或2类ABS车辆,当左右两轮分别位于不同附着系数路面上,50km/h全力制动时,直接控制车轮不应抱死。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车辆在各种工况下都能有效制动,防止车轮抱死,维持车辆稳定性。对于装有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的车辆,还需要额外的测试以评估其制动性能。 文档还提到了车辆认证的定义和分类,包括车型、制动装置、控制装置、传输装置和制动器的定义,以及车辆认证涵盖的不同方面,如最大质量、轴间质量分配、最高设计车速等。这表明,ECE R13法规不仅仅关注单一的制动性能,还涵盖了整个制动系统的综合性能和车辆的特性,确保车辆在认证时满足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