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法则:组合优于继承

需积分: 3 0 下载量 95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9-21 收藏 309KB DOC 举报
面向对象设计法则,由Bob Tarr撰写并由outmyth翻译,是一组指导软件开发人员在设计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旨在提高代码的复用性、灵活性和模块化。以下是其中的核心法则: 1. **组合优于继承(Favor Composition Over Inheritance)**: - 组合是指通过创建一个新的对象,这个对象包含了其他对象,从而实现功能的复用。这种技术避免了继承带来的复杂性和依赖性问题,使代码更加灵活。 - 在聚合(aggregation)或包容(containment)中,对象A包含对象B,它们可能共享生命周期(即“同生共死”关系),或者在容器中,B是不可见的,仅可通过A来访问。 2. **组合的优点**: - 容器类通过被包含对象的接口操作,保持了封装性,外部难以直接访问内部细节,实现了“黑盒”复用。 - 提高了代码的灵活性,因为它支持动态组合,可以随时添加或替换组件。 - 减少了类之间的相互依赖,每个类更专注于单一职责。 3. **组合的缺点**: - 过度使用组合可能导致系统中的对象过多,增加管理和维护的复杂性。 - 接口设计需谨慎,确保多个对象作为组合时能够无缝协作。 4. **继承**: - 继承是通过扩展已有类的功能,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实现复用和扩展。 - 泛化类(超类)提供通用行为,子类(特殊类)则添加或修改特定实现。 5. **继承的优点**: - 简化了代码结构,使得新的实现更容易实现。 - 有利于代码的修改和扩展,减少了重复代码。 6. **继承的缺点**: - 破坏封装,暴露了父类的实现细节,可能导致类之间的耦合加深。 - 过于频繁的继承可能导致“类膨胀”,且增加了维护和理解的难度,特别是当继承层次过深时。 面向对象设计法则强调了在选择复用机制时,应根据具体需求权衡继承和组合的利弊。继承适用于子类需要扩展或共享父类行为的情况,而组合则提供了更加灵活且低耦合的复用方式,特别是在处理复杂系统时。理解和熟练运用这些原则有助于创建出更加健壮和可维护的软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