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标准JB852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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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 这篇文档详细介绍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要求,依据JB8524—1997标准,该标准参照了美国ASME B19.1—1990《空气压缩机系统安全标准》的相关内容,并结合了国内产品标准的规定。标准中包含了对空压机机械安全的具体要求和检验方法,同时它与GB 10892—8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行生效,自1997年10月1日起强制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下使用的,需要安全认证的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但不包括特定类型的空压机,如驱动功率小于1.1kW、排气压力不大于0.034MPa、用于特殊供气(呼吸、潜水、外科手术)和空气制动系统的空压机,以及工艺流程及空分设备用空压机。 标准引用了一系列相关国家标准,如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GB151—89(钢制管壳式换热器),确保空压机的结构安全;GB4208—93(外壳防护等级)规定了设备的防尘防水等级;GB/T4975—1995(容积式压缩机术语总则)统一了行业术语;GB4980—85(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等,用于评估设备的噪声水平和振动标准。 标准中提到的安全要求涵盖了空压机的主要危险,但不涉及材料内部断裂的风险。此外,标准还指定了安全性能的检验判定方法,确保空压机在设计、制造、使用过程中能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起草单位是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为肖矛、陈放、陈向东。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此标准,体现了我国在压缩机安全领域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总体而言,这个标准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全面的安全指导,确保了设备的安全性能,同时也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