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核对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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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下载量 58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8-14 收藏 1.07MB DOCX 举报
"06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操作手册(六)数.docx"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是针对区县级税务机关设计的一款重要工具,用于进行数据核对工作,确保纳税人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准确无误。系统在最新的版本中对异常数据核对功能进行了优化,现在允许纳税人在稽核结果出现不符或缺联情况后的180天内多次申请核对。 1. 数据核对业务流程: - 核对申请受理:纳税人可以在发现异常稽核结果后的特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交核对申请,包括因自身数据采集错误导致的异常或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异常。业务受理人员将调取原始缴款书信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修正数据或确认信息进行处理,然后提交复核。 - 核对申请复核:复核人员负责对已受理的数据进行二次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复核通过的数据会保存到专用数据库,并再次参与稽核比对。若复核未通过,数据可被再次修改。 - 核对申请查询:系统提供查询、打印及文件导出功能,方便用户了解核对数据及其结果。 - 核对归档数据查询:同样提供查询、打印及文件导出服务,用于查看历史核对记录。 2. 数据核对业务流程详解: - 纳税人提交申请:纳税人发现异常后,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核对申请,包括因错误采集导致的异常和非错误采集但结果异常的缴款书数据。 - 业务受理:基层税务人员根据申请调取缴款书信息,修正错误或确认正确数据,然后提交复核。 - 复核处理:复核人员再次确认数据,通过的数据参与新一轮比对,未通过的可以修改。 - 结果确认:同一份缴款书的多次核对中,以最后一次核对结果为准,并体现在稽核结果通知书和统计查询中。 - 稽核滞留期:对于不同情况的缴款书,核对后有不同的稽核滞留期,正确但异常的为6个月,错误导致异常的为2个月。 3. 系统功能强化: - 如果启用同城办税功能,区县业务人员可以处理同地市其他区县企业的异常数据,提高了工作效率。 - 查询与导出功能使税务机关能有效管理和追踪核对记录,保证了数据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通过以上详述,我们可以理解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的核对流程和功能,这有助于税务机关更高效、精准地管理与核实纳税人缴款书信息,确保国家税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