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查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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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提供了环保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有效监管的技术标准,涵盖了一系列关键术语、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方法和异常判断准则。"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是环境保护部在2012年发布的一项重要指导文件,旨在规范对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管理。该指南旨在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防止环境数据造假和设施的不正常运行。 首先,指南中明确了若干关键术语,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安装在污染源现场,用于实时或定时采集、记录和传输污染排放数据的设备;“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特指针对水体污染的监控设备;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则针对大气污染的监测。 在监察工作依据方面,该指南指出,检查应基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现场检查一般方法包括信息资料的收集、检查装备的准备和人员要求,确保检查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现场检查主要包括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例行检查涉及排污口、采样点位、监测站房等部位的完整性,以及设施运行、变更、资质等情况。重点检查则深入到具体的监测设备,如废水和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确保其性能和数据的准确性。 对于数据异常、仪器参数设置异常和设施状态异常,指南给出了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判别标准。例如,通过数据分析识别数据异常、设备参数异常,以及设施硬件或软件故障等问题。 在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检查中,指南列举了对化学需氧量(CODCR)、总有机碳(TOC)、紫外(UV)吸收、氨氮、重金属和流量计等关键参数的检查步骤。同样,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检查涵盖了采样单元、分析单元(SO2、NOx、颗粒物、烟气参数)及校准校验的检查。 此外,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也是检查的重要部分,包括参数检查、线路连接检查和数据传输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传输。 最后,监察报告是每次检查工作的总结,包括基本信息、现场监察情况和处理建议,为后续的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依据。附录中的各类重点检查表为具体操作提供了详细指引。 该技术指南是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污染源监控设施监管的重要工具,它通过明确的程序和标准,提升了环保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有助于防止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