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财产损失计算基准研究:时机与价格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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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下载量 85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3-07 收藏 565KB PDF 举报
本文主要研究了云计算中的侵害财产损失的计算基准,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的方法过于简单以及实务界对于财产损失计算时间基准和价格基准的适用存在争议的问题展开了研究。文章分为引言、侵害财产中损失计算基准现状考察、差额计算、权益损失计算以及结论等几个部分。在展开讨论时,文章指出了目前法院对时间基准和价格基准的处理方式,以及理论界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作者认为,时间基准方面,法院通常按照损失发生时作为损失计算时间点,但在被侵权物价值波动较大时,也有一些法院会以纠纷解决时为时间基准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予以赔偿。而理论界普遍认为应以纠纷解决时作为损失计算时间基准。在价格基准方面,法院主要以客观计算标准计算财产损失,但在以主观计算标准与客观计算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存在差异时,仍以客观计算标准计算损失是否合理存在争议。而在理论界,学者们认为不应以市场价格为唯一价格基准,但是其他价格基准具体为何,学者们并未进行深入探讨。最后,在实践中,对于“其他方式”,除认定为“损失发生时”外的时间基准或“市场价格”外的价格基准外,还可以认定为以恢复原状费用作为损害赔偿金。 在差额计算部分,本文探讨了差额计算的方法和适用范围,通过对差额计算的概念、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分析,得出了差额计算在侵害财产中损失计算中的具体应用。在权益损失计算部分,文章对权益损失的概念和计算方法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说明。最后,在结论部分,本文对侵害财产中损失计算基准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和解决途径进行了展望。 综上所述,本文对云计算中侵害财产损失计算基准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了实务界和理论界在时间基准和价格基准的适用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同时也指出了差额计算和权益损失计算在解决这些问题中的作用和应用范围。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对如何合理计算云计算中侵害财产的损失提出一定的参考意见,对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未来,可以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云计算中侵害财产损失计算基准的问题,并提出更加完善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