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地质勘查规范执行问题与改进建议

0 下载量 124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9-02 收藏 512KB PDF 举报
本文主要分析了煤炭地质勘查相关规范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修订建议。这些问题涉及煤炭可采性区块的界定、资源储量控制程度、含煤系数的计算、局部可采煤层的稳定性评价、最低可采煤层厚度指标、不可采煤层的计量以及高硫煤的处理等。 在煤炭地质勘查中,现行规范通常以行政区域划分的区块为基础来界定煤炭的可采性,但这种做法并不完全符合地质规律。例如,40号文将可采煤层分为全区可采、局部可采和大部分可采等类别,但在实际地质条件下,煤层的分布可能并非严格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导致分类标准的局限性。因此,建议修订规范时应更加注重地质条件的自然分区,以确保资源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资源储量控制程度方面,现有的标准可能过于简化,未能充分考虑地质复杂性对储量估算的影响。例如,对于含煤系数的计算,现行规范可能未充分考虑到不同地质构造条件下的煤层连续性和稳定性。此外,局部可采煤层的稳定性评价标准需要细化,以更准确地评估煤层的实际开采价值。 关于最低可采煤层厚度指标,现有规范可能过于一刀切,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煤炭需求。在某些情况下,较薄煤层可能仍有经济开采的价值,而现行规范可能将其错误地标记为不可采。因此,建议修订规范时引入更具灵活性的指标,考虑煤层的经济和技术可行性。 在不可采煤层的计量上,现行规范可能忽视了部分煤层虽不符合规定指标,但可能在技术进步或市场需求变化后变得可采的情况。为避免资源浪费,规范应提供更全面的评估框架,包括对未来技术发展的预测。 对于高硫煤的处理,现行规范可能缺乏针对环保要求的适应性。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高硫煤的处理和利用方式需要更新,以满足排放标准,同时鼓励清洁煤炭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煤炭地质勘查的相关规范需要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地质、环境、经济和技术因素,以更好地指导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提出修订建议,有助于提升我国煤炭勘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