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办法:一体化管理与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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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的主数据管理办法旨在构建和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运营和业务发展的基础数据准确且统一。该办法的核心是供应商主数据管理,涵盖了供应商的定义、数据分类、管理原则、范围、以及各级部门的责任划分。 1. 供应商定义: - 供应商被定义为向中国联通提供物资和服务的企业、其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2. 供应商主数据: - 是指在整个企业范围内长期稳定并需要共享的基础信息,如供应商的自然属性数据,这些数据对各信息系统至关重要。 3. 管理原则: - 实行“一级平台、两级管理、三级操作”的原则,即中央平台统一管理,总部和省公司负责二级管理,地市及基层负责具体操作。 4. 管理范围: - 区分企业供应商和个人供应商,对于成本较低的一次性或零星供应商,仅简单归类和标准化管理。 5. 供应商信息分类: - 包括基本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业务地点信息、联系人信息、采购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其中基本信息由供应商主数据系统管理,业务属性由相关业务部门维护。 6. 管理职责分工: - 全集团统一由供应商主数据管理平台负责编码、数据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 中国联通总部和省两级采购管理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指导各地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 - 各级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层级承担不同的职责,如总部处理全国供应商的数据,省级负责省内,地市级处理本地供应商的初步审核和申请。 通过这个管理办法,中国联通确保了供应商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共享性,从而优化了供应链流程,提升了业务效率。同时,明确的数据管理职责划分有助于避免数据冗余和冲突,保障了企业数据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