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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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962-2009 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档是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962-2009,详细规定了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要求,旨在规范该省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的生产和销售,确保产品质量。标准适用于功率在30kW以下的地面用独立光伏发电系统。 1. 范围 该标准涵盖了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系统要求、子系统要求以及验收流程。主要关注的对象是小型至中型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如晶体硅光伏组件的设计和鉴定、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的技术条件、光伏方阵I-V特性的现场测量等,确保所有相关组件和技术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这部分定义了独立光伏发电系统中关键术语,帮助理解和执行标准。 4. 使用条件 标准明确了系统运行的环境和气候条件,确保系统能在各种条件下稳定工作。 5. 系统要求 - 系统组成:详细描述了系统应包含的主要部分,如光伏阵列、储能设备、控制器和负载等。 - 系统供电保障率:规定了系统在不同工况下的供电可靠性指标。 - 安全要求:强调了系统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以及操作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6. 子系统要求 分别对主控和监视子系统、光伏子系统、储能子系统和功率调节子系统设定了具体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7. 其他要求 可能涉及系统的安装、维护、性能测试以及与环境的兼容性等方面。 8. 验收 - 技术文件:明确了系统安装完毕后所需提交的技术文档,包括设计图纸、设备清单、测试报告等。 - 现场检测:规定了对系统进行现场功能检查和性能测试的方法。 本标准由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提出,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归口,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漳州国绿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文创太阳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主要起草人为陈光华、吴清金、陈丽辉、李振良和施志杰。 这份标准对于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和运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为设计、安装和维护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有助于提高系统的效率、可靠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