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时代下的被遗忘权困境与重构

0 下载量 173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8-03 收藏 984KB PDF 举报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时代,如ChatGPT的兴起,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被遗忘权概念,主要包括删除权(Right to Erasure)和解除索引权(Right to De-listing),在技术层面上遇到难以实现的难题。随着大数据和AI的发展,个人的私人信息和声誉管理变得复杂,原有的基于“安宁地独处”(Peaceful Solitude)理论的隐私权以及基于社会身份建构理论的名誉权,可能不足以完全应对生成式AI带来的影响。 首先,生成式AI能够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创造出大量新的、与用户相关的数据,这就使得删除权在技术上变得困难,因为一旦信息被创建并存储,即使主体希望消除,也难以确保所有副本都彻底消除。同时,AI生成的内容可能会无限扩散,解除索引权在动态变化的信息网络中变得难以执行,因为搜索引擎可能无法精确区分真实信息和生成的内容。 针对这一问题,研究者提出了一种新的视角——个人信息自决理论,主张将被遗忘权视为独立于隐私权和名誉权的特殊权利。在这种理论框架下,信息主体应该有权决定他们的个人信息如何被处理,包括对其生成内容的控制。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主动删除过时或不再需要的个人信息,且在AI生成场景下,法律应明确禁止除存储和必要安全保护外的生成行为。 制度层面的改革也势在必行。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进一步明确对生成权的限制,并赋予国家数据局相应的执法权限,采取行政保护优先的措施来保护被遗忘权。这意味着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干预AI系统,确保用户的被遗忘权得到尊重。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被遗忘权需要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创新和立法调整,建立更有效的机制来保障个人信息主体的权益,防止隐私泄露和负面信息的无序传播。这不仅关系到个体的尊严和隐私保护,也对整个社会的信息环境和数据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