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cal内部文件详解:类型、操作与逻辑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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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cal中的文件处理主要涉及内部文件的概念,这些文件的实体虽然存储在外存储器上,但程序内部通过逻辑名与其建立对应关系。内部文件逻辑名需遵循Pascal语言的标识符命名规则。Pascal中的文件类型可以根据数据结构分为三种: 1. **文本文件(TEXT类型文件)**:以ASCII代码存储字符形式的数据,如我们常用的输入("input")和输出("output")文件,在Pascal中默认支持这些标准文件。 2. **类型文件(FILE类型文件)**:以二进制形式存储数据,例如记录类型(如`student`)的实例,通过`fileof`前缀定义类型标识符(如`stu`),并声明相应的变量(如`f1`和`f2`)。 3. **无类型文件(无类型文件)**:较低层次的I/O通道,用于直接访问固定长度元素的磁盘文件,这类文件在Pascal中较少使用。 在Pascal中,文件类型通常通过`type`关键字定义,例如`number=fileofinteger`和`stu=fileofstudent`。文本文件类型是预定义的,如`text=fileofchar`,用户可以直接引用而无需重新定义。对于`FILE`类型文件,有两种定义方式:一是直接指定文件类型和文件名,如`myfile=fileofinteger`;二是先定义文件类型后指明文件名,如`var f1:"myfilename"`。 在程序中,文件操作包括打开(open)、读取(read)、写入(write)和关闭(close)等基本操作。例如,要打开一个文本文件,可以使用`f1:=text('filename.txt', mode)`,其中`mode`可以是`in`(读取模式)、`out`(写入模式)或`inout`(读写模式)。在处理完文件后,确保调用`close(f1)`来释放资源。 Pascal中的文件处理强调了对实际存储在外存储器上的文件的逻辑管理,通过类型定义和相应的操作函数,使得程序能够方便地进行数据的读写。文本文件和类型文件是编程中最常用的形式,理解并掌握这些概念和操作方法是编写高效Pascal程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