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常用原则的深度解读

需积分: 5 0 下载量 87 浏览量 更新于2024-10-08 收藏 714KB ZIP 举报
资源摘要信息:"设计模式是软件工程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经过分类编目、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使用设计模式是为了可重用代码、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证代码可靠性。设计模式通常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但也可以用于其他编程范式。设计模式分为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三大类。 1. 创建型模式:涉及到对象创建机制,试图以不同的方式创建对象,以解决在创建对象时,软件设计的灵活性问题。常见的创建型模式有:单例模式、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建造者模式和原型模式。 2. 结构型模式:关注如何将对象和类组合成更大的结构,并同时保持结构的灵活和高效。结构型模式可以分为类结构型模式和对象结构型模式。类结构型模式使用继承机制来组合接口或实现,常见的有适配器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装饰模式、外观模式、享元模式和代理模式。 3. 行为型模式:关注对象之间的通信,提供不同对象间的职责划分、控制程序的流程和算法等。行为型模式分为类行为模式和对象行为模式。类行为模式使用静态继承,对象行为模式使用动态组合。常见的行为型模式包括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解释器模式、迭代器模式、中介者模式、备忘录模式、观察者模式、状态模式、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和访问者模式。 设计模式常用原则包括: -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OCP):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应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以上是设计模式的分类和原则的基本知识。具体的实现方式和应用场景,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运用,并结合阅读的书籍或笔记进行深入研究。" 由于提供的信息中没有具体的文件内容,只能根据标题和描述提供一个关于设计模式和设计原则的概述。如果有具体的文件内容,则可以更详细地解析文件中的笔记和知识点。在实际的读书笔记文件中,应包含对每个设计模式的详细解释、它们的应用场景、优缺点、以及在具体代码实现中的应用示例。此外,对于设计原则的探讨也应当结合具体的代码和案例来加以说明,以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