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2008年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通讯规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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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于2008年11月3日颁布实施了《广电营〔2008〕155号广东电网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上行通讯规约》。该规约是针对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的通信标准,旨在规范集中器与前置机、厂商分析程序和应用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交换。它详细定义了通讯协议的不同层面,包括协议层次描述、加密压缩帧格式、应用层(MRAL)的具体操作等。 首先,协议层次描述部分明确了通信过程中的各层结构,确保信息在不同层级间有效传输。加密和压缩帧格式确保了数据的安全性和效率,保护了用户的隐私和系统性能。应用层的MRAL负责具体的命令执行和数据交互,如帧格式规定了数据包的构成,通讯数据格式则涵盖了各种命令和响应的编码规则。 集中器级联功能允许多台集中器协同工作,通过级联方案、命令、传输控制实现数据的分发和汇总,例如抄读配变终端的日冻结电量。实时召测命令和取消命令用于获取电表的即时数据,而拉合闸控制则涉及电能管理的远程操作。此外,规约还涉及抄收日常综合数据、重点户整点数据、测量点其他数据,以及集中器的表号管理、电表信息获取、校时等功能。 数据项编码与格式部分对集中器参数、测量点参数、数据和前置机参数进行了详细的编码定义,便于不同设备间的兼容和解析。告警编码和错误编码部分用于指示通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异常告警参数配置则提供了故障处理的指导。 这份规约对于广东电网公司的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的高效运行至关重要,它确保了数据的准确传输、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是电力抄表系统设计和实施的重要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