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11C-081:2009 安全操作系统强制认证规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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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11C-081:2009是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安全操作系统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旨在规范和保障操作系统在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确保符合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三级及以上安全等级的要求。该规则适用于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以及集成或内置于其他产品中的安全操作系统。涉密信息系统的相关产品需遵循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不在此规则范围内。认证模式包括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和获证后监督三个基本环节。认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工厂检查、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后续的监督。申请方可以选择集中受理或分段受理,两种方式下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实验室在接到认证机构的检测任务后,将根据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本规则的核心知识点包括: 1. **适用范围**:规则主要针对遵循完整安全策略且符合GB17859-1999三级及以上安全等级的操作系统,涵盖了独立的和集成于其他产品中的安全操作系统。但涉密信息系统的相关产品不在其管辖范围内。 2. **认证模式**:认证过程采用“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的模式,这包括了产品型式验证、生产现场的合规性检查以及持续的监督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维持。 3. **认证基本环节**:涉及认证申请的接收、产品型式试验的委托和实施、首次工厂检查、认证结果的评估与批准以及获证后的监督等关键步骤,确保产品从研发到生产的全生命周期安全。 4. **认证程序**:申请人可以选择集中或分段方式提交申请,认证机构会进行单元划分和资料审查,然后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实验室完成检测后向认证机构提交报告。 5. **认证证书管理**:包括证书的保持、覆盖产品的扩展、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等规定,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明确了标志样式、变形标志的使用、加施方式和位置,确保产品在市场上可识别且符合法规要求。 7. **收费**:规则还涉及认证过程的相关费用,尽管未详细列出,但表明了认证并非免费,申请者需支付相应费用。 通过这些知识点,我们可以理解安全操作系统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对于保证信息安全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它不仅为制造商设定了明确的安全标准,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信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