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标准1:500,1:1000,1:2000地形图符号规范

需积分: 3 5 下载量 6 浏览量 更新于2024-10-26 收藏 2.06MB PDF 举报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详细解释,规范标准"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是中国国家标准GB/T7929一1995,用于规定在这些比例尺的地形图上表示各类地物和地貌特征的符号、注记和装饰性元素的标准。此标准旨在为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在测绘和编制1:500,1:1000,1:2000比例尺的地形图时提供统一的指导,并作为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科研和教学等活动的基础依据。 本标准的总则指出,图式基于各行业和地区的共性需求制定,同时允许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用图需求添加额外的符号。为了适应数字化测图的需求,符号设计注重几何形状,尺寸尽可能归整为偶数,便于计算机处理。 关于符号尺寸,图式中所标注的尺寸均以毫米计。在通常情况下,符号线条宽度为0.15mm(使用绘图机时可放宽至0.2mm),点的大小为0.3mm,非主要部分的线段长度为0.6mm。对于以虚线表示的线段,实部为2.0mm,虚部为1.0mm。组合符号中未明确标注尺寸的部分,一般应参照本图式,但对于楼梯、台阶线、斜坡与陡坎的长短线和短线,间隔可以根据图形的实际大小适当调整。 在符号的定位方面,标准有具体的规定。例如,圆形、矩形、三角形等几何图形符号的定位点位于图形中心;宽底符号(如蒙古包、烟囱、独立石)的定位点在基线中心;底部为直角形的符号(如风车、路标)定位点在直角顶点;由多种图形组成的复合符号(如气象站、雷达站、无线电杆)的定位点位于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没有底线的符号(如窑、亭、山洞),若依比例尺绘制,定位点在两端点,若不依比例尺,则定位点位于符号下方。 此标准还涵盖了符号的使用原则、方法和要求,确保在不同比例尺的地形图上能够准确、一致地表达地理信息。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提高地形图的标准化程度,增强其互换性和通用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各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