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平板可以用于压力容器制造,但应当进行材料复验,从开平后用于压力
容器受压元件制造的钢板最末端取样复验(距芯部最近处)。对不锈钢带,要特别注意
开平后其耐腐蚀性能的复验。(问答2-12)
(2)此时,有关材质证明书、标记等要求,可视一卷为一张钢板,但在制造过
程中要注意材料标记的移植。(问答2-13)
5、关于管道元件许可规定
容器本体上钢管法兰是否按管道元件许可规定?是(问答10-10)可能还包括钢
管、锻件等。
2.2 熔炼方法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应当是氧气转炉或者电炉冶炼的镇静钢。对于标准抗拉强度
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板和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板以及用于设计温度低于-
20℃的低碳钢板、低温钢锻件,还应采用炉外精炼工艺。
注意:压力元件监检时要当心
2.3 化学成份(熔炼分析)
2.3.1 用于焊接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C≤0.25%、P≤0.035%、S≤0.035%。
2.3.2 压力容器专用钢中碳素钢和低合金钢
压力容器专用钢中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钢板、钢管和钢锻件)的磷、硫含量应当
符合以下要求:
(1)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基本要求,P≤0.030%、S≤0.020%。
(2)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 的钢材,
P≤0.025%、S≤0.015%;
(3)用于设计温度低于-20℃并且钢材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小于540MPa的钢材,P
≤0.025%、S≤0.012%;
(4)用于设计温度低于-20℃并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 的钢
材,P≤0.020%、S≤0.010%。
注意:1、Q235系列用于压力容器时,受硫、磷含量的限制。
P≤0.035%、S≤0.035%。
2、此处硫、磷要求不包括不锈钢(问答2-20)
3、焊接材料中的硫、磷含量只要满足相应焊材标准和本规程的要求。
4、压力容器专用钢,含钢板、钢管(GB9948)、锻件
(JB/T4726、4727、4728)等硫、磷含量达不到容规要求的不能使用。
(问答2-23)
2.4 力学性能
2.4.1 冲击功
厚度不小于6mm的钢板、直径和厚度可以制备为5mm小尺寸冲击试样的钢管、任何
尺寸的钢锻件,按照设计要求的冲击试验温度下的V型缺口试样冲击功(KV
2
)指标应
当符合表2—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