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检测设备接口技术规约(V5.1.2):以太网通讯与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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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气检测设备接口技术规定ver5.1.2-山东文档详细规定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设备与环保部门检测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标准。该规定旨在统一管理和规范检测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地传输,以便于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监管。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要求他们根据接口规范上传检测数据至地方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部门。文档引用了多个标准,如GB3847-2005、GB18285-2005等,这些标准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发动机和汽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为检测设备提供了技术依据。 接口技术采用以太网作为通讯基础,支持10/100M自适应全双工通信方式,并遵循TCP/IP协议。检测设备和管理控制系统均采用静态IP地址,服务端口固定为25025。数据传输采用动态链接库或微软标准ActiveX控件形式,确保数据交互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数据帧格式由数据包头和数据内容两部分组成。数据包头包含整型数据长度、命令字、类型和校验码,用于标识数据包的结构和内容。数据内容以字符串形式呈现,类似于ini文件格式,每行一条数据,每个键值对之间通过回车换行符分隔。例如,车辆识别号(VehicleNo)、车辆类型(VehicleHpzl)、以及各种污染物排放参数(如5025CO、5025HC)都有特定的键值对应。 此外,文档还定义了一系列命令字,如检测、结果获取、登录、更新和同步等,以及相应的类型标识,用于指示操作类型。校验码是通过计算数据内容所有字节的累加(进位丢弃)生成,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接口详细定义部分,检测仪器设备的具体操作逻辑和响应格式都需要严格按照数据词典中的内容来实现,这涉及到设备的硬件配置、软件设计以及数据解析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机动车排气检测设备接口技术规定ver5.1.2-山东文档为机动车排气检测过程中的数据交换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接口技术细节,对于提升检测效率、保障数据安全和环保监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