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修定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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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是衡量企业在信息技术领域中系统集成能力的标准,主要涉及企业的综合条件、财务状况、信誉、业绩以及管理能力等方面。这份2012年修定版的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时具备足够的专业水平和稳定性。" 在【一级资质】部分,首先,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清晰的变革历程和产权关系,并持有二级资质满两年。其次,企业不能同时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主营业务应为系统集成,且近三系统的集成收入占总营收比例不低于70%。此外,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应不少于5000万元。 在【财务状况】方面,企业需在近三的系统集成收入达到5亿元(或特定条件下为4亿元),并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占比至少80%,这些数据需要经过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企业需保持良好的财务状态,过去三年无亏损记录,并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在【信誉】上,企业需具备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销售非正版软件的情况,无重大投诉和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且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企业应遵守资质管理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 在【业绩】方面,企业需完成一定数量和金额的系统集成项目,覆盖至少三个省份,通过验收。具体包括:完成至少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和100万元的纯软件服务项目总额达4亿元(或特定条件下为3.5亿元,软件服务费占比不低于80%)。此外,企业需完成一定规模的项目,如15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或特定金额的纯软件服务项目,且这些项目应用了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在总额中占比不应低于30%或达到一定金额。 最后,【管理能力】是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具体内容在提供的信息中未详述。通常,这可能涉及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和执行情况。 总结来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是对企业专业能力、财务健康、市场信誉和业绩成果的全面评估,以确保其有能力提供优质、合法的信息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