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内容开发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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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内容开发技术要求" 本文档详细阐述了中国联通在2009年对于手机电视业务内容开发的技术规范,旨在确保提供的内容质量、用户体验以及内容结构的合理性。以下是文档的主要内容: 一、主观体验要求 针对CP(内容提供商)提供的内容,中国联通设定了严格的主观体验标准,以保证用户在观看手机电视时的视觉和听觉享受: 1. 明亮度:内容画面需明亮,避免过于昏暗影响观看。 2. 清晰度:要求图像清晰,不得出现大量马赛克或花屏现象。 3. 毛边处理:内容不应有明显的毛边或毛刺,保持画面整洁。 4. 连续性:内容播放时,画面切换应平滑连贯,避免模糊不清。 5. 无停顿:画面切换时不能有停顿,防止影响观看体验。 6. 同步性:视频与音频必须同步,避免音画不同步的情况。 7. 音量控制:音量适宜,声音清晰,层次分明,且无爆音。 二、手机电视内容结构 内容在联通3G增值业务系统中由实体及其属性信息文件组成,结构如下: 1. 基础信息:包括管理信息和内容信息。管理信息涉及内容编码、版权、生命周期和等级等控制性元数据。内容信息则根据内容类型(如影视、音频、Java应用等)提供具体信息。 2. 子内容:每个子内容由一个实体文件和对应的元数据构成。实体文件是实际的媒体文件,而文件元数据则描述了文件类型、编码格式、码率、分辨率、字幕和音频等详细信息。子内容间的关系有衍生、附属和关联三种,例如,衍生关系意味着一个子内容是另一个子内容的扩展或变体。 三、非直播内容制作要求 1. 源内容制作:对原始素材的质量有高要求,以确保编码后的效果。 2. 普通内容制作:规定了编码、压缩和格式转换的标准,以适应手机屏幕和网络环境。 3. 内容上传:规定了内容上传的格式、大小限制和操作流程,保证内容快速、稳定地传输到平台。 四、直播流内容制作要求 1. 接入方式:明确了CP如何接入中国联通的直播服务。 2. 直播流格式:规定了支持的直播流格式,如MPEG-TS、HLS等。 3. 直播节目单:要求CP提供准确的节目单,以便用户浏览和选择。 中国联通对手机电视业务内容的开发设定了全面的技术规范,从内容质量、结构到上传和直播流处理,每一环节都力求达到最佳用户体验。这对于内容提供商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指导,确保了中国联通手机电视业务的高质量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