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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 于江西临川 付鸿杰
成本中心费用报表逻辑探讨
一.综合结转实例
举 1 个实例,电厂成本中心 8188010004 某期共发生职工薪资、折旧和材料
等各项费用总计 100 万元,发电量为 200 万度,电的成本价为 0.5 元/度。
(1).外销 20 万度
现在,以 1.2 元的价格外销 20 万度,销售收入为 24 万,SAP 的成本中心不
能作为收入科目的成本对象,即禁止收入直接过帐到成本中心,也就是说 ,即使
成本中心主数据上选择允许收入过帐,成本中心也是做统计性的,不能作为真实的
成本对象。管理会计上也有规定,即成本中心是核算成本费用的最小单元, 因此
该笔 24 万其他业务收入计入电力厂对应的利润中心(
电厂对应的热电业务分部
作利润中心,核算收益,成本对象为获利分析段,同时,可选择成本中心做统
计过帐
,
如果是走
SD
集成的销售
,
成本中心统计过帐需写增强
),同时需结转其他
业务成本 10 万元。当外销量非常小时,有的用户偷懒可能不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电厂的总费用 100 万将全摊在内部消耗的 180 万度电上,这不符合会计配比原则。
如上图,成本中心允许”实际销售收入”过帐标志选上表示允许成本中心作为统计过帐。
(2).内部使用 180 万度且使用内部转移价
剩余 180 万度电以 0.6 元内部价格结算到企业其他收益成本中心(SAP
的解
决方案为使用作业类型结转
,
固定计划价为内部结算价格
0.6
元
,
期末无需还原实
际作业价格
),即实现内部收入合计 108 万元,实际成本 90 万(180*0.5)。
成本中心当期的费用见下图:
作者:付鸿杰

2009/10 于江西临川 付鸿杰
图 1-[1]:SAP CO 模块将成本中心的费用规集方叫”借方”, 费用结转方/转出方
叫”贷方”,这种做法比较类似国内会计原理上对“费用”科目的定义解释,借
方反映费用的支出数,贷方反映费用的结转数,同时也有区别,比如,
国内会计原理是 FI 的借方反应支出数,个人的不成熟的观点是,国内习
惯和 SAP 不同,国内是财务成本不分家,而 SAP 是两者分家,最典型的 1
个实例是,SAP 认为无论 FI 的借贷反应在 CO,都是借方,也就是说,无
论是 F-02 手工和 KB11N 过帐,永远反应在成本对象的借方(费用规集
方),只有分配分摊在反应在贷方(费用转出方)。
*关于借贷和报表取数关系密切,在使用平行结转方式情况下,借贷平衡,为了取到正确数据,通常必须只能取
一方如借方发生数据,此时,费用发生记在借方,如果冲销则尽量使用红冲,但在复杂的成本结转过程中,依然
无法彻底解决报表正确取数逻辑,此处暂不举例。
图 1-[2]:其他业务支出-动力,表示外销动力 20 万度的实际成本 10 万, 结转其他业
务支出参考分录为:
借: 4200720020 其他业务支出-动力 10 万 +虚拟其他业务支出成本中心
(该成本中心对应的利润中心为热电业务分部
9188010001
,功能范围其他业务支出)
贷: 4200720020+8188010004 电厂成本中心
其他业务支出-动力的借方将反应在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上,而贷方则反
映
在制造费用成本中心的其他(
制造费用
-
其他
)项。考虑到其他业务收支
和
营业外收支明细表是取科目的,上面分录将造成其他业务支出平衡,所以
分
录修改为:
借: 4200720020 其他业务支出-动力 10 万+虚拟其他业务支出成本中心
贷: 4200990000 其他费用 10 万+8188010004 电厂成本中心
*SAP 中费用属性通常通过功能范围区分,则 4200990000 其他费用+制造费用成本中心(功能范围)对应到制
造费用-其他,这里的其他费用实际上为制造费用结转科目。
附 1:其他业务收支和营业外收支明细表(部分):
作者:付鸿杰

2009/10 于江西临川 付鸿杰
图 1-[3]:表示从电厂以 0.6 元/度的单价将 180 万度电供应给其他成本中心,从
受益的业务分部层次,电应该以 0.6 元.度的单价计入成本。
图 1-[4]:期末剩余-18 万的表示该成本中心的利润。
(3).电厂的实际利润和制造费用是多少?
外销利润:
外销收入 20*1.2=24 万,实际成本 20*0.5=10 万,外销利润 14 万元;
我们说过,成本中心不核算利润只核算成本费用,假设成本中心 8188010004
对应的利润中心为热电分部 9188010001,则外销收入计入该利润中心,参考
分录为(不考虑增值税):
借: 应收 24 万 + 利润中心 9188010001
贷:其他业务收入 24 万 + 利润中心 9188010001(获利分析段做成本对象)
内供利润:
内部结转利润 180*0.6=108 万,实际成本 180*0.5=90,内供利润 18 万,内供是以作
业类型为成本载体到各收益成本中心的,从管理会计角度,类似业务分部间的物料
转移价互供,动力也是应该以转移价互供的,但这造成成本中心期末保留-18 万余
额;而从财务会计角度,首先同一公司代码下的动力互供是应该以成本价互供的,
并且,生产费用类成本中心的余额一般情况下都应该结平,那么如何理呢?
作者:付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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