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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C6434(中文) 对IPv6节点的要求(废除了RFC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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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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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C6434标准定义对IPv6节点的要求。本文档预期IPv6在大量设备上和大范围场景中部署。规定对IPv6节点的要求可使IPv6能够更好地运行,以及在大批量应用和部署中实现互操作。 本文档替代RFC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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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翻译者:weicq2000(weicq2000@sina.com,2013-1-2)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IETF) E. Jankiewicz
Request for Comments: 6434 SRI International, Inc.
Obsoletes: 4294 J. Loughney
Category: Informational Nokia
ISSN: 2070-1721 T. Narten
IBM Corporation
December 2011
IPv6 节点要求
摘要
本文档定义对 IPv6 节点的要求。本文档预期 IPv6 在大量设备上和大范围场景中部署。
规定对 IPv6 节点的要求可使 IPv6 能够更好地运行,以及在大批量应用和部署中实现互操作。
本文档替代 RFC4294。
本备忘录状态
本备忘录不是 Internet Standards Track 标准;颁布其仅用于提供信息。
本文档是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IETF)的产品。它代表 IETF 社区的一致意见。
它已经经过公众审查,已经由 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 (IESG)批准颁布。IESG 批
准的文档不一定都作为某个 Internet Standard 等级的候选文档;请参阅 RFC5741 第 2 章。
有 关 本 文 档 目 前 状 态 、 勘 误 表 和 如 何 提 供 本 文 档 反 馈 的 信 息 可 以 在
http://www.rfc-editor.org/info/rfc6434 上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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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许可,在 IETF Standards Process 以外可能不能修改本文档,在 IETF Standards Process 以
外可能不能创建本文档的衍生作品,但是可以将本文档作为 RFC 出版或将其翻译为英文以
外的语言。
目录
第1章 序言
1-1 本文档范围
1-2 IPv6节点描述
第2章 语言要求
第3章 本文档使用的缩写词
第4章 IP下层
第5章 IP层
5-1 互联网协议版本6 - RFC 2460
5-2 IPv6邻居发现 - RFC 4861
5-3 默认路由器首选和更具体的路由 - RFC 4191
5-4 安全的邻居发现(SEND) - RFC 3971
5-5 IPv6路由器通告标记选项 - RFC 5175
5-6 路径MTU发现和分组大小
5-6-1 路径MTU发现 - RFC 1981
5-7 IPv6超长报文 - RFC 2675
5-8 IPv6 ICMP - RFC 4443
5-9 寻址
5-9-1 IPv6的寻址架构 - RFC 4291
5-9-2 IPv6无状态地址自动配置 - RFC 4862
5-9-3 IPv6中地址配置的隐私扩展 - RFC 4941
5-9-4 IPv6默认地址选择 - RFC 3484
5-9-5 有状态地址自动配置(DHCPv6) - RFC 3315
5-10 IPv6的多播监听者发现(MLD)
第6章 主机配置采用DHCP还是采用路由器通告选项
第 7 章 DNS 和 DHCP
7-1 DNS
7-2 IPv6动态主机配置协议(DHCPv6) - RFC 3315
7-2-1 其他配置信息
7-2-2 在受管理环境中使用路由器通告
7-3 DNS配置的IPv6路由器通告选项 - RFC 6106
第8章 IPv4支持和转换
8-1 转换机制
8-1-1 IPv6主机和路由器的基本转换机制 - RFC 4213
第9章 应用支持
9-1 IPv6地址的文本表示法 - RFC 5952
9-2 应用程序接口(APIs)
第10章 移动性
第11章 安全
11-1 要求
11-2 转换和算法
第12章 路由器特定功能
12-1 IPv6路由器报警选项 - RFC 2711
12-2 IPv6邻居发现 - RFC 4861
12-3 有状态地址自动配置(DHCPv6) - RFC 3315
第13章 网络管理
13-1 管理信息库(MIB)模块
13-1-1 IP转发表MIB
13-1-2 IP协议的MIB
第14章 安全考虑
第15章 撰写者和致谢
15-1 撰写者和致谢(目前文档)
15-2 RFC 4279的撰写者和致谢
第16章 附录:对RFC 4294的改变
第17章 参考文献
17-1 标准类参考文献
17-2 信息类参考文献
第 1 章 序言
本文档定义 IPv6 主机和路由器需要的通用功能。许多 IPv6 节点执行可选的或附加的功
能,然而本文档将来自其他已颁布 Standards Track 文档中提出的要求汇集到一起。
本文档试图避免讨论协议细节,并为此目的而参考了大量 RFCs。本文档打算作为应用
陈述,对一般情况下应当执行哪些 IPv6 标准以及对特定部署场景哪些标准值得考虑提供指
导。本文档没有更新任何个别协议 RFCs 文档。
虽然本文档指出不同标准,应当注意在许多情况特定要求的粒度小于单一标准,因为许
多标准定义多个、独立的块,其中一些可能不是强制性的。此外,大多数标准在同一部标准
中既定义客户端行为又定义服务器行为,而许多实现仅关注二者之一。
本文档对提供有用网络互联业务的设备定义了最低需要满足的要求,考虑了很大范围的
设备类型和部署场景。由于部署场景范围巨大,本文档规定的最低要求可能不足以涵盖所有
部署场景。为其他配置文件定义适合专门应用和部署环境的附加或更明确要求是完全合理的
(实际上是预期的)。例如,本文档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客户端支持 DHCP,但某些部署场景可
能认为制定这样的要求是适当的。例如,在美国,政府结构已经为目标环境中 IPv6 的特定
要求定义了配置文件(参阅[DODv6]和[USGv6])。
因为实施者不是总能够精确了解节点中 IPv6 的应用,对 IPv6 节点最主要的要求是节点
应当坚持 Jon Postel 的稳健性原则:“做时应谨慎,敞开双臂欢迎新思想”[RFC0793]。
1-1 本文档范围
IPv6 涉及许多标准。IPv6 将被尝试部署在许多不同的场景和环境中。因此,改进对 IPv6
节点的要求,确保互操作性是很重要的。
本文档确信所有 IPv6 节点满足这里规定的最低要求。
1-2 IPv6 节点描述
根据 Internet Protocol 版本 6(IPv6)标准[RFC2460],我们有下述定义:
IPv6 节点 - 执行 IPv6 的设备。
IPv6 路由器 - 一个节点,它转发不是明确寻址到自己的 IPv6 分组。
IPv6 主机 - 任何不是路由器的节点。
第 2 章 语言要求
本文档中,关键词“MUST”、“MUST NOT”、“REQUIRED”、“SHALL”、“SHALL NOT”、
“SHOULD”、“ SHOULD NOT”、“ RECOMMENDED”、“ MAY”和“OPTIONAL”的含义
遵从 RFC 2119 [RFC2119]中的规定。
第3章 本文档使用的缩写词
ATM Asynchronous Transfer Mode
AH Authentication Header
DAD Duplicate Address Detection
ESP Encapsulating Security Payload
ICMP Internet Control Message Protocol
IKE Internet Key Exchange
MIB Management Information Base
MLD Multicast Listener Discovery
MTU Maximum Transfer Unit
NA Neighbor Advertisement
NBMA Non-Broadcast Multiple Access
ND Neighbor Discovery
NS Neighbor Solicitation
NUD Neighbor Unreachability Detection
PPP Point-to-Point Protocol
第 4 章 IP 下层
IPv6 节点必须支持一个或多个 IPv6 链路层标准。实现应当包括哪些链路层标准取决于
系统安装的硬件支持什么链路层。有可能的是,符合要求的 IPv6 节点的某些接口支持 IPv6,
而其他接口不支持。
当 IPv6 在新的层 2 技术上运行时,一般会发布新的标准。下面,我们列出某些已经开
发了相应 IPv6 标准的层 2 技术。这里的介绍仅为读者提供一些信息,可能不完整。
- 以太网上的 IPv6 分组传输[RFC2464]
- ATM 网络上的 IPv6[ RFC2492]
- 帧中继网络上的 IPv6 分组传输标准[RFC2590]
- IEEE 1394 网络上的 IPv6 分组传输[RFC3146]
- 光纤通道上的 IPv6、IPv4 传输和地址解析协议(ARP)分组[RFC4338]
- IEEE 802.15.4 网络上的 IPv6 分组传输[RFC4944]
- 通过 IEEE 802.16 网络上的 IPv6 汇聚子层传输 IPv6[RFC5121]
- PPP 上的 IPv6[RFC5072]
除了传统的物理链路层以外,也可能采用其他协议上的隧道 IPv6。例如:
- Teredo:通过网络地址转换(NATs)的 UDP 上的隧道化 IPv6[RFC4380]
- “IPv6 主机和路由器的基本转换机制”[RFC4213]第 3 章
第 5 章 IP 层
5-1 互联网协议版本 6 - RFC 2460
互联网协议版本 6(IPv6)由[RFC2460]规定。必须支持这个标准。
任何不能识别的扩展首部或选项必须按照 RFC2460 中的规定处理。
节点必须遵循 RFC2460 中的分组传送规则。
节点必须随时能够发送、接收和处理分段首部。所有适当的 IPv6 实现必须能够发送和
接收 IPv6 分组;可以支持转发功能。叠加分段必须按[RFC5722]中的规定处理。
RFC2460 规定了扩展首部和对这些首部的处理。
IPv6 节点必须能够处理这些首部。但是 Routing Header 类型 0(RH0)是例外,由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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