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与合作开发解析

版权申诉
0 下载量 101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8-10 收藏 697KB PPTX 举报
"该资源是关于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第二章,主要讲解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特别是著作权的主体和归属问题。文件形式为PPTX,内容涉及到《著作权法》和《软件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提到了合作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规则,并通过‘鑫光软件’案例进行了分析。" 在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领域,著作权是保障开发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根据《著作权法》,通常情况下,作者即为著作权人,创作作品的公民被视为作者。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组织也被视为作者。而在计算机软件领域,《软件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无论是发表与否,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开发的软件都享有著作权。软件开发者,包括实际组织开发、直接开发软件并承担责任的法人、组织,以及独立完成开发并对软件负责的自然人,他们被视为软件著作权的所有者。 当涉及到合作开发软件时,著作权的归属变得复杂。依据我国法律,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需由开发者们通过书面合同来约定。如果没有合同或合同条款不明确,若软件可分割使用,各开发者可单独享有各自开发部分的著作权,但行使权利时不能侵犯整体软件的权益。若软件不可分割使用,则由所有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行使权利需协商一致。若无法达成一致且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非转让权的权利,但收益应公平分配。 以"鑫光软件"案为例,张某和许某共同开发了股票投资分析软件,但在软件完成后,许某未经授权拿走了源代码。在一审中,张某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其为主开发者,因此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然而在二审中,张某通过补充鉴定和原始手稿证明了自己的开发贡献,揭示了确定著作权归属时证据的重要性。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合作开发软件中,明确著作权归属和权利行使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法律程序中的证据收集和鉴定过程。在实践中,开发者应确保有清晰的合同条款,尤其是在多人协作的情况下,以防止潜在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