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链路传输规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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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376.1—2012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 第1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本文主要探讨了在海尔数字化时代传统IT向现代信息技术的转型过程中,尤其是在电力行业的通信协议方面的重要知识点。其中,链路传输是关键的一环,它涉及到不同类型的传输服务和非平衡传输过程。 传输服务类别分为S1、S2和S3三类。S1类服务是启动站发送信息但不需要从动站回应,适用于单向信息传递场景。S2类服务则需要从动站对启动站的复位命令进行确认,确保命令的执行。S3类服务是请求-响应型,启动站请求从动站的数据,从动站根据情况提供确认、否认或数据响应,用于交互式通信。 非平衡传输过程主要应用于半双工通道和专用无线通道。在这个过程中,有特定的规则保证通信的有序进行。例如,在发送/无回答服务中,新的传输必须在上一次通信结束后且至少经过33个空闲位的时间间隔后开始。发送/确认服务则要求从动站收到启动站的报文后,根据是否能执行命令来决定发送确认还是否认帧。而请求/响应服务中,从动站会根据接收到的请求帧类型和数据有效性,决定发送响应帧或否认帧。 在通信过程中,FCV(帧控制字节)的有效性用于防止报文丢失和重复传输。如果启动站未收到响应或响应帧受到干扰,启动站可以设定最大重发次数来重新发送原报文。从动站在接收到请求帧并发送响应帧后,会保存响应帧,如果后续请求帧的FCB值不同,则清除原有响应并生成新的响应,若FCB值相同则重发原响应,以避免重复传输。 通信出错处理机制是保障通信可靠性的关键。如果启动站超过预设的超时时间未收到响应,将视为通信失败并放弃当前服务。超时时间需综合考虑网络延迟、中继环节延迟及终端响应时间等因素。在发送下一帧之前,需等待一个超时时间间隔。 Q/GDW 1376.1—2012 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的一部分,它详细定义了主站与采集终端之间的通信协议,包括帧结构、通信服务和错误处理等,确保电力数据采集的高效和准确。 这个标准替代了之前的Q/GDW 376.1—2009,表明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力行业的通信协议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理解并掌握这些通信协议对于电力行业的IT转型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