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房设计与系统安装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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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主要介绍了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的设计要求,特别是针对反激变换器RCD箝位电路的设计指南。同时,还涉及到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在监测点位的设置上,首要任务是对本地区的空气污染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确保监测点位置的选择能够反映真实环境状况,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监测点一旦确定,应保持长期稳定,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点位周围应避免高大建筑物或障碍物阻挡空气流通,采样口与障碍物之间需保持一定距离。监测点应位于相对稳定的环境中,避免新建建筑工地的影响,同时需要具备安全和防火条件,以及无强电磁干扰,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和便利的通信线路。此外,监测点周围应有适合车辆通行的道路,便于设备的运输和维护。 监测站房的一般要求包括:新站房应有平面结构的屋顶,坡度不超过10°,并设置防护栏,预留采样总管安装孔,室内使用面积最小为15平方米。站房的设计应考虑设备的安装和操作需求。 HJ193-2013标准详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全过程。该标准旨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执行环保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标准涵盖了系统的基本构成、安装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验收时的各项检测项目。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旧版的部分内容被废止。 通过这些规范,可以确保监测系统能够准确、有效地监测环境中的SO2、NO2、O3和CO浓度,为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为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导,保证了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