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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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是《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关注V2X技术、智能车联和OTA(Over-the-Air)管理,旨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和产品准入,确保企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一、准入管理 1.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该指南,以管理具备有条件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 2. 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包括软件升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以及企业安全监测服务平台。 二、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 1. 企业需遵循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止车辆及其联网设施遭受攻击。 2. 企业必须保护个人信息,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不得泄露国家安全敏感信息,并按要求在境内存储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3. 如需向境外提供数据,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三、产品信息披露 1. 生产企业需清楚告知用户车辆的操作、使用信息,包括设计运行条件、人机交互、驾驶员职责、驾驶自动化功能的激活与退出等,减少与传统汽车的使用差异。 四、驾驶自动化功能要求 1. 产品需明确驾驶自动化功能及其设计运行条件,包括道路、交通、环境等因素。 2. 能自动探测系统失效和运行条件变化,采取风险缓解措施,确保最低风险状态。 3. 在自动驾驶模式下,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具备人机交互功能,监测驾驶员参与情况,并评估驾驶员执行任务的能力。 4. 产品应具备事件数据记录和自动驾驶数据存储功能,以记录和分析关键信息。 五、人机交互与安全行驶 1. 车辆应能合法合规地使用灯光信号、声音等方式与其他道路使用者进行交互。 2. 当动态驾驶任务需要驾驶员介入时,车辆应能评估驾驶员执行任务的能力。 综上,这份指南旨在为智能网联汽车的生产和使用设定严格的标准,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同时保障驾驶自动化功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