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功能与刑事诉讼原则:实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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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功能与潜功能: 在社会学中,默顿区分了显功能和潜功能。显功能是系统参与者期望并能预期到的结果,如电视剧《渴望》的播出导致的社会治安改善。而潜功能则是未被预期或认识到的效果,例如秦始皇修长城在抵御入侵的同时,促进了民间建筑工艺的发展,尽管这不是其初衷,却属于潜功能。选项D中个人的努力和成功也体现了潜功能,因为它并非当事人直接追求的结果。 2. 刑事诉讼中的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 这个原则意味着在无法确证被告是否有罪或追诉时效不确定的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对被告有利。例如,A项中因缺乏直接证据而判无罪符合这一原则,因为法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有罪,故保护被告不受不当指控。 3. 同类群体影响力: 影响力的发挥往往依赖于人们对他人的模仿。A、C、D选项都利用了告知、提醒或正面激励来引导或激发类似行为,而B项设置高额罚款警告偷盗者,实际上是在阻止而非吸引,因此不属于同类群体影响力的体现。 4. 蓄积器官与效应器官: 蓄积器官是毒物积累的地方,如铅可能在骨骼中蓄积,但并不表示这就是它的效应器官。铅对骨骼的影响是通过损害造血系统间接体现的,因此,骨骼是蓄积器官,但效应器官可能是其他受影响的组织,如血液或神经系统。二氧化硫作为大气污染物,虽然直接刺激上呼吸道,但并不一定说明上呼吸道就是蓄积或效应器官。 这些题目涉及社会学中的功能理论、刑事诉讼的法律原则、社会心理学中的影响力原理以及毒理学中的器官作用理解,都是理解和分析人类行为和社会现象的重要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