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能源与水利电力物资公司CCER项目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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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R项目服务协议.pdf"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技术服务及代理服务的合同协议。这份协议的目的是在大唐星子沙岭风电场项目中开发和代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以获取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并从中获得市场回报。 1. **合同背景与目的** - 合同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旨在通过开发大唐星子沙岭风电场项目,创建一个新的资产——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以实现经济收益。 2. **合同双方** - 甲方: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开发。 - 乙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和代理服务。 3. **合同条款** - 定义了合同中涉及的术语,如“甲方”、“乙方”、“生效日期”等,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 “生效日期”是合同开始执行的具体时间。 - “PDD”指项目设计文件,用于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制定项目计划。 - “OE”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和核证机构,负责确认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资格。 - “CCER”是合同的核心,代表经核证的自愿减排量,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量。 - “监测报告”是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和编制的,用于记录和证明减排效果。 4. **服务内容** -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项目开发和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审定、核证、监测和报告等环节。 5. **法律依据** - 本协议的实施和解释遵循中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6. **合同变更与解除** - 双方应遵循合同中的规定,若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 7. **争议解决** - 若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按照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8. **保密条款** - 双方应保守合同内容及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 通过这份协议,双方确立了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大唐星子沙岭风电场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为CCER的产生和市场化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也体现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能源发展方面所采取的积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