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75-2018与HJ/T75-2007烟气监测技术规范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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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75_2018年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方案设计和HJT75_2007标准差异" 《HJ75-2018年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是对《HJ/T75-2007》的一次重要更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标准性质的改变:新规范HJ75-2017由推荐性行业标准变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对运维工作的约束力增强。 2. 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新增了这两个概念,并规定了验收的技术要求,包括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HJ75-2017要求监测单元必须能够直接测量二氮氧化物,或者将其转化为一氧化氮后一起测量,而不再允许仅测量一氧化氮,提高了监测的全面性。 4. 监测站房要求:新规范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这对现场人员在选择产品和签订运维合同时有明确指导,需要确保符合技术规范。 5. 采样监控平台:增加了对采样监控平台面积和安全防护的要求,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监测设备的有效运行。 6. 安装要求:安装位置和设施的规定更加具体,例如对采样平台斜梯和升降梯的高度要求细化,提高了安装标准。 7. 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HJ75-201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的要求,以便进行校准和验证,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8. 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新规范要求颗粒物和流速的分布均匀程度,且新增新建排放源采样平台与排气装置同步设计、建设的规定,强化了监测位置的合理性。 9. 旁路增加烟温和流量:HJ75-2017增加了对旁路烟温和流量的监测,以更全面地评估烟气排放情况。 这些变化反映了环保政策和技术进步对固定污染源监测的更高要求,旨在提高污染排放的监控效率和准确性,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对于相关企业和运维人员,理解和遵循新的技术规范至关重要,以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