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一次 10~20 天 1~2 个月 2~3 个月
10
天
20
天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 个月
上
述
内
容的具体描述如下:
6.1 产品研发项目提出
6.1.1 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销售部门和
产品研发部门在每个季度末的 20 号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 12 月 10 日之前,向集团总师办和产品
生产单位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交下个季度和下个年度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见附录
A)。
6.1.2 投资发展部和研究中心,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分析研究,对适合公司投资的项
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总裁裁定。对收集到的行业竞争对手的各方面情报,及时提供给有关
部门和领导,供工作决策时参考。
6.1.3 公司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
后,转到产品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6.2 产品研发项目决策
6.2.1 每年 12 月 20 日之前,各公司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
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由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负责向产品研发部门下达《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见附录 B)。
6.2.2 研发部门负责人在收到《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后,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产品研
发项目进度表》(见附录 C)和设计说明书。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进度
表和说明书进行评审,评审后由项目负责人最终形成《产品研发项目进度表》和设计说明书,并报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6.2.3 各公司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年度产品研发计划表》(见附录 D),并将此表
和每一个项目的《产品研发项目进度表》交于信息管理部、集团总师办,以便有关人员对产品研发情况进
行监控。
6.2.4 日常的和每季度提出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也按 6.2.1 至 6.2.3 的规定办理。并在 5 天内对《年
度产品研发计划表》进行补充,对补充的项目要及时通知信息管理部和集团总师办。
6.2.5 根据各公司上报的计划表,集团总师办汇总编制 XX 集团《年度产品研发计划表》,并不断补充日常
和每季度的新批准项目。
6.3 产品设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