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修定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一级资质条件

需积分: 0 2 下载量 64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9-14 收藏 305KB PDF 举报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是衡量一个企业在信息技术领域提供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这个资质等级的评定条件旨在确保企业在系统集成方面的专业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2012年修订版的评定条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综合条件: - 注册地要求: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清晰的变革历史和明确的产权关系。 - 二级资质年限:企业应至少持有二级资质两年以上。 - 主营业务:企业的主营业务应为系统集成,过去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 -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需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财务状况: - 收入要求:过去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需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达到4亿元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占比不低于80%),并且这些数据必须经过国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经营状况:企业需连续三年保持盈利状态,无亏损记录。 -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企业应具备从事系统集成业务所需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3. 信誉: - 资信与公众形象:企业需具有良好信誉,过去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 知识产权:企业应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过去三年的项目中未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 - 履约能力:企业需有良好的履约记录,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这些条件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实力,也涉及到其技术实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通过这样的评级,政府和客户可以更好地识别和选择有能力提供高质量服务的系统集成企业,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和成熟的方向发展。同时,这也为企业自身提供了一个展示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