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生类中成员函数的名称不可以和基类的成员函数名称重复
时间: 2024-04-27 19:21:33 浏览: 18
是的,派生类中成员函数的名称不可以和基类的成员函数名称重复,否则会导致基类的成员函数被覆盖掉,无法再被派生类使用。
如果派生类需要实现与基类同名的成员函数,可以使用函数重载或者覆盖(override)基类的成员函数。使用函数重载可以定义一个新的成员函数,参数列表不同于基类的成员函数,而覆盖则是指在派生类中重新实现基类的成员函数,函数名、返回值类型和参数列表均与基类的成员函数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使用覆盖方式实现派生类中的同名函数,必须在函数前面加上 `virtual` 关键字,否则编译器会将其视为新的成员函数,而不是覆盖基类的成员函数。
相关问题
C++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能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吗
是的,C++中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可以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派生类可以继承基类的公有成员函数和公有成员变量。当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需要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时,可以使用作用域解析运算符 `::` 来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
例如,假设有一个基类 `BaseClass` 和一个派生类 `DerivedClass`,其中 `BaseClass` 有一个公有成员函数 `baseFunc()`:
```cpp
class BaseClass {
public:
void baseFunc() {
std::cout << "This is a function in the base class." << std::endl;
}
};
class DerivedClass : public BaseClass {
public:
void derivedFunc() {
std::cout << "This is a function in the derived class." << std::endl;
baseFunc(); // 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
}
};
```
在派生类的成员函数 `derivedFunc()` 中,可以直接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 `baseFunc()`。如果基类中的成员函数和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同名,可以使用作用域解析运算符 `::` 来显式地指定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例如:
```cpp
class BaseClass {
public:
void baseFunc() {
std::cout << "This is a function in the base class." << std::endl;
}
};
class DerivedClass : public BaseClass {
public:
void baseFunc() {
std::cout << "This is a function in the derived class." << std::endl;
BaseClass::baseFunc(); // 显式地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
}
};
```
在派生类的成员函数 `baseFunc()` 中,可以使用 `BaseClass::baseFunc()` 显式地调用基类中的成员函数。
2.派生类构造函数和基类构造函数有什么关系?
派生类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其直接基类的构造函数来初始化从基类继承的成变量。如果没有显式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则编译器会自动调用默认的基类构造函数。如果基类没有默认构造函数,则必须在派生类构造函数中显式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并提供相应的参数。
在调用基类构造函数时,需要使用初始化列表来传递参数。初始化列表是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参数列表之后紧跟着的一个冒号,后面跟着一个逗号分隔的基类及其参数列表。例如:
```
class Base {
public:
Base(int n) {
// 构造函数实现
}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public:
Derived(int n, int m) : Base(n) {
// 构造函数实现
}
};
```
上述代码中,Derived 是 Base 的派生类,Derived 的构造函数首先调用 Base 的构造函数,并传递参数 n。这样,从 Base 继承的成员变量就被正确地初始化了。然后,Derived 的构造函数可以继续实现自己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