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sers\曹贤\IdeaProjects\untitled\src\Main.java:2:8 java: 类 Person 是公共的, 应在名为 Person.java 的文件中声明
时间: 2024-10-21 14:08:20 浏览: 36
这个错误提示的意思是在Java编译器尝试找到名为"Person"的类定义时,发现该类声明为公共(public),这意味着它应该可以在其他包下直接访问。错误信息告诉你这个类应在名为"Person.java"的文件中声明,这表示你需要将`Person`类的定义放在一个名为"Person.java"的源代码文件中,并且通常情况下,Java类文件名需要与其对应的源文件名保持一致,即首字母大写。
如果你的类结构是这样的:
- `Main.java` 文件引用了 `Person` 类
- 但是 `Person` 类实际上没有在一个名为 `Person.java` 的文件中
你需要将`Person`类的定义移动到`Person.java`文件中,然后在`Main.java`或其他地方通过`import`语句导入`Person`类:
例如,在`Person.java`文件中添加:
```java
public class Person {
// class definition here...
}
```
并且在`Main.java`或其他需要的地方加上:
```java
import com.example.yourpackage.Person; // 替换yourpackage为实际的包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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