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使用void Ball::draw()结果被提醒后面有“::”的名称一定是类名或命名空间名
时间: 2023-09-23 16:05:25 浏览: 69
### 回答1:
这是因为在C++中,使用双冒号(::)是用来访问类的成员函数或静态变量的标志,也可以用来访问命名空间的成员。当使用void Ball::draw()这样的语法时,表示访问Ball类的成员函数draw()。
### 回答2:
使用void Ball::draw()作为函数定义的形式,表示这个函数draw()是类Ball的成员函数。规定在成员函数的定义中,需要通过"类名::成员函数名"的形式来进行标识。
在C++中,使用"::"作用域解析运算符可以用来访问类的成员、命名空间的成员,或全局作用域的标识符。这种形式可以准确定位到指定的成员。
当你使用void Ball::draw()这样的语法时,编译器会认为Ball是一个类名,因此就会将"::"后面的draw()理解为Ball的成员函数draw()。如果Ball不是一个类名,或者没有定义这个成员函数,编译器就会报错。
所以,提醒中的信息告诉你,当使用"::"时,在"::"之前的部分必须是类名或命名空间名,不可随意使用其他标识符来代替。
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成员函数的定义中能够准确地指明是哪个类的成员函数,避免出现混淆或歧义的情况。
### 回答3:
使用void Ball::draw()的语法是用来定义类Ball中的成员函数draw的实现。在函数定义中,Ball::表示draw函数是属于Ball类的成员函数。
在C++中,使用::符号表示作用域限定,即用于指定成员函数所属的类或命名空间。在下面这个例子中,Ball::draw()中的Ball::表示draw函数是Ball类的成员函数,而不是全局函数或者其他类的成员函数。
所以当你使用void Ball::draw()时,编译器会检查是否有名为Ball的类存在,如果不存在就会报错提示“后面有“::”的名称一定是类名或命名空间名”,这是因为Ball::draw()的语法要求必须先存在Ball类才能定义其成员函数。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确保类Ball的定义在draw函数之前,或者确认你的类名是否正确。另外也要确保你的代码中是否正确包含了类的声明和定义。
总结起来,使用void Ball::draw()时,后面的Ball必须是已经存在的类名,表示该成员函数是属于Ball类的实现。否则会导致编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