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ran如何在模块中声明变量公有化
时间: 2024-03-31 19:38:01 浏览: 10
在Fortran中,可以使用 `PUBLIC` 语句将模块中的变量声明为公有变量,这样其他程序单元就可以访问这些变量。
例如,以下代码将变量 `x` 声明为公有变量:
```
MODULE mymodule
REAL :: x
PUBLIC :: x
END MODULE mymodule
```
这样,在其他程序单元中,可以使用 `USE` 语句来使用该模块并访问变量 `x`:
```
PROGRAM myprogram
USE mymodule
...
PRINT *, x
...
END PROGRAM myprogram
```
相关问题
Fortran变量公有化
在Fortran中,可以使用`PUBLIC`语句将变量声明为公有的,这样这些变量就可以在程序中的任何地方被访问和修改。例如,假设我们有一个`module`叫做`my_module`,其中包含了一个`REAL`类型的公有变量`x`,我们可以这样声明:
```
module my_module
REAL :: x
PUBLIC :: x
...
end module my_module
```
在其他地方,我们可以使用`USE`语句来使用这个模块,并访问和修改`x`变量的值。例如:
```
program my_program
use my_module
...
x = 3.14
print*, "x =", x
...
end program my_program
```
需要注意的是,公有变量的使用必须要遵循模块的命名规则,即要使用`module_name%variable_name`的形式来访问和修改公有变量。例如,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这样修改`x`的值:
```
my_module%x = 2.71
```
Fortran中如何声明多个变量
在Fortran中,可以使用逗号分隔符声明多个变量,也可以在同一行中声明多个类型相同的变量。以下是两种方法的示例:
方法1:
```
real*8 :: x, y, z
```
这将声明三个双精度实数变量`x`、`y`和`z`。
方法2:
```
integer :: i; real*4 :: a, b, c
```
这将声明一个整数变量`i`和三个单精度实数变量`a`、`b`和`c`。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变量的名称和数据类型都要在声明时指定,并且所有变量的类型必须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