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一个函数 int add(int a, int b),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何声明一个指向此类函数的指针p?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何初始化指针p,使其指向add函数?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2024-03-03 19:50:58 浏览: 18
声明一个指向 `add` 函数的指针 `p` 的方式如下:
```c
int (*p)(int, int);
```
这里使用了括号将 `*p` 括起来,表示 `p` 是一个指针变量,指向一个返回类型为 `int`,参数为两个 `int` 类型的函数。
要使指针 `p` 指向 `add` 函数,可以使用以下代码:
```c
p = add;
```
这里直接将 `add` 函数名赋值给指针变量 `p`,因为函数名本身就是函数的入口地址。这样,指针 `p` 就指向了 `add` 函数,可以通过 `p` 来调用 `add` 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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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有一个函数为int add(int &a){ a = 10} int main(){int b = 10; int *c = &b; add(*c);}这样用可以吗
这个函数定义中,参数 a 是一个整型的引用类型,函数体内部将 a 赋值为 10。在主函数中,我们定义了一个整型变量 b 并将其初始化为 10,接着定义了一个整型指针变量 c 并将其初始化为变量 b 的地址。然后我们调用了 add 函数,并将指针变量 c 所指向的整型变量的值作为参数传递给了函数。
这样的调用方式是可以的,因为指针变量 c 所指向的整型变量的地址可以被隐式转换为一个整型引用类型的参数。在调用 add 函数时,实际上是将变量 b 的值传递给了函数,并在函数内部将其修改为 10。
需要注意的是,在函数内部修改引用类型参数的值时,实际上是修改了原变量的值,而不是拷贝出来的副本。因此,在调用 add 函数后,变量 b 的值也被修改为了 10。如果需要避免修改原变量的值,应该使用值传递方式,而不是引用类型参数。
定义一个函数指针变量,函数指针指向某个函数
定义一个函数指针变量,可以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定义:
```c
返回值类型 (*指针变量名)(参数列表);
```
其中,指针变量名可以自定义,返回值类型和参数列表需要根据所指向的函数进行定义。例如,如果要定义一个函数指针变量,指向一个返回值为int类型,有两个int类型参数的函数add,可以这样定义:
```c
int (*p)(int, int);
```
然后,将add函数的函数名赋值给p即可:
```c
int add(int a, int b) {
return a + b;}
int (*p)(int, int) = add;
```
现在,p就指向了add函数,可以通过p来调用add函数:
```c
int result = (*p)(1, 2); // result的值为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