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西城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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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下载量 29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8-27 收藏 71KB DOC 举报
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文件(西科管发〔2016〕2号)旨在规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流程,以提升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并推动"高、精、尖"产业的发展。该文件是基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相关政策,如《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科园发〔2009〕4号)和《关于加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科园发〔2015〕23号)。 文件明确了四种类型的申报企业:一是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二是主要产品或业务活动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公司;三是特定的高技术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企业,分别涵盖了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九类以及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九类行业;四是科技型总部企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关村西城园政策区范围内注册,并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注册时间不少于半年,税务登记在西城区,科技活动人员比例应达到10%以上,且至少满足拥有一项自主知识产权或版权数量达到六项等。 对于第二、三、四类企业,除了基本条件外,还必须额外满足至少两项条件,其中至少包含自主知识产权、版权数量或满足1、2、3项中的某一项具体标准。此文件的发布,旨在为企业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过程公正、透明,同时有利于培育和激励更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在中关村西城园内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