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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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是一份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标准,旨在规范环境空气中SO2、NO2、O3和CO等气态污染物的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验收过程。该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要求制定的,以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需要对上述四种污染物进行连续自动监测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站点,如工业区、城市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中的各个站点等。标准明确了系统的基本组成和工作原理,强调了设备的性能指标、安装位置、连接方式、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稳定性等方面的规范。 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对原有HJ/T193-2005标准中关于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部分的更新和明确,以便更好地适应新的技术发展和环境保护需求。新标准首次发布在2005年,并于2013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主要针对技术和操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标准要求系统安装过程中应遵循严格的步骤,包括设备的定位、管道连接、电气接线、系统布线等,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调试阶段则需进行一系列的性能测试,如零点漂移、响应时间、线性度等,以验证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试运行阶段则是将系统置于实际环境条件下,持续一段时间的运行,以检查其长期性能。 验收阶段是决定监测系统是否合格的关键环节,涉及到数据质量、设备运行状况、维护记录等多个方面的评估。标准还提供了四个附录作为参考资料,包括规范性附录(详细列出调试检测项目)、计算等效浓度的方法、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报告的编写指南,以及最终的验收报告模板。 HJ 193-2013标准对于环保部门、监测机构和设备供应商来说,是进行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工作的权威指南,确保了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监测系统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