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供应链Shapley值法下的利润分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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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了基于Shapley值法的煤炭产运销供应链利润分配问题。作者通过对山西省煤炭产业链上的产、运、销三家企业进行实证研究,对比分析了企业在单独经营和合作经营两种模式下的成本收益情况。Shapley值是一种公平的多代理人的合作博弈理论工具,用于衡量每个参与者在整体合作中的相对价值。 首先,研究发现合作经营模式下,相比于单独经营,煤炭生产的利润增长了6.4%,运输环节的利润提高了17.88%,而销售环节则增加了0.56%。这种合作带来的整体收益增长了6.4%,并且整体收益超过了所有子单位收益的简单相加,这表明合作增强了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盈利能力。 其次,单独经营时,产、运、销三个环节的收益占比分别为48.69%、17.52%和33.80%。通过Shapley值法的计算,得出更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生产单位占据供应链收益的48.65%,运输单位为19.41%,销售单位占31.94%。这体现了每个环节在产业链中不同的价值贡献。 最后,作者强调了煤炭生产单位对供应链的贡献最大,其次是销售单位,然后是运输单位。这反映了煤炭供应链中,生产是基础,销售决定了产品价值的实现,而运输则是连接生产和销售的关键环节。 总结来说,本研究利用Shapley值法深入剖析了煤炭产运销供应链中的利润分配问题,为企业优化合作策略、提升整体绩效提供了科学依据。它不仅展示了Shapley值法在实际商业决策中的应用价值,也为其他行业的供应链管理提供了参考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