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规定(201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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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对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保障和提升学位授予质量,尤其是博士学位的质量。这些规定详细列出了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需要满足的论文发表要求,包括对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期刊或会议的级别以及论文数量的具体规定。" 根据2016年11月修订的《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必须提供反映其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科技奖励或发明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通常应为研究生本人,若为第二作者,则其导师须为第一作者。 对于博士研究生,不同学科领域的发表要求有所不同。例如,工学和军事学门类的博士生需要在SCI收录刊源发表至少2篇论文,或者1篇SCI论文加上2篇EI论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有特定的A类期刊和会议要求,而软件工程学科则允许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特定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等同于SCI论文。管理学门类的博士生需发表至少3篇论文,其中至少2篇应发表在CSSCI或EI收录刊源,且1篇SCI或SSCI论文相当于2篇CSSCI论文。 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对较低,他们只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全国性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会议或二级以上学会会议论文集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论文即可满足基本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鼓励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上取得实质性成果,同时确保其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学术界的认可,从而提升北京邮电大学的整体学术声誉。通过这样的制度,学校能够培养出具备高水平科研能力的研究生,为他们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