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厅消防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研讨纪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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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档是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于2010年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问题研讨纪要的文件。会议旨在解决在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以提升消防设计质量,服务于经济建设。纪要涵盖了五个主要议题: 1. 商住楼商业营业厅的定性:明确了商业营业厅的分类,包括商业配套设施的办公区、非歌舞娱乐性质的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无明火餐饮区域。这些场所需注意消防安全设计。 2. 电影院的界定:强调了只有符合《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电影院,其固定座位放映厅在建筑防火设计上可以不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标准,但必须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电影院底层出入口与外部直接相连的必要性也得到了强调。 3. 新型公共娱乐场所的界定:新型娱乐场所如足浴、足疗、棋牌、美体中心、SPA和台球等,根据具体使用功能区分,具有类似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功能的应归类,而足浴等场所则不必按此标准设计。 4. 高层建筑中的宿舍、公寓定性和消防设计:公寓被视为公共建筑,需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学生宿舍和员工宿舍则需根据建筑形式和用途确定。在高度不超过60m且每层面积和人数有限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疏散设施。单元式或塔式宿舍、公寓的疏散楼梯设置有特定条件。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界定: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店、图书馆、会议展览、剧场、电影院以及具有类似使用功能的场所,这些地方在设计时需特别注重人员疏散和消防安全。 这个研讨纪要为江苏省的消防设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指导,有助于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提高公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