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大公司法课程考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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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公司法课程考核说明" 这篇文档主要介绍了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中公司法课程的考核安排和改革情况,适用于2012年春季学期的法学本科和专科,以及金融专科的学生。考核目标是让学生掌握公司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我国公司法的主要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应用这些原理解决实际问题。 考核改革的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几点: 1. 考核对象:主要是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的法学和金融专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 2. 启用时间: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3. 考核目标:除了理论知识的掌握,还注重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 4. 考核依据:依据《公司法学教学大纲》和徐晓松主编的《公司法》教材。 5. 考核方式:分为形成性考核(40%)和终结性考试(60%),两者均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获得学分。考核均在线上进行,分别在中央电大的形成性和终结性考试系统中完成。 形成性考核旨在监督学生的自主学习过程,包括六次不同形式的作业,如制定自学计划等,旨在引导学生按计划学习并提升综合能力。而终结性考试则是对学习成果的检验,形式未详细说明,但通常这类开卷考试会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答实际问题。 考核说明的制定参照了中央电大和其他省级电大的经验,考虑了地方特点和以往考试的反馈,旨在推动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创新。这一改革旨在促进自主学习,强化过程管理和能力培养,使学历教育与学力提高相结合。 这份考核说明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学习和评估框架,强调了过程学习的重要性,同时也确保了最终考核的严谨性,有助于提高学生对公司法的深入理解和实践应用能力。